今年10月是“敬老月”,
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,
我们感恩老辈的辛勤付出,
但他们的法律权益保护,
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。
1
过早处置财产
丧失养老保障
有些老人出于好心,过早通过赠予方式把自己唯一的房产过户给子女,一旦子女将房屋变卖,老人很可能面临“老无所居”的困境。
(tips:根据我国《合同法》规定,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,赠与人对赠予拥有撤销权,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)
2
财产分配不均
引发赡养纠纷
老年人根据偏爱程度分配财产,不平等的分配方法容易引发家庭内部矛盾,最终导致子女互相推诿赡养义务。
(tips: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,不受财产分配是否公平的影响。我国《婚姻法》规定,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,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)
3
缺少专业指导
遗嘱不合规定
因订立遗嘱时缺少专业人士指导,导致老人有心处置自己的财产却造成遗嘱无效的情形,引发家庭矛盾。
(tips:根据我国《继承法》规定,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)
五种遗嘱形式
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。
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
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
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危急情况解除后,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
4
缺乏法律知识
继承程序混乱
财产并非只能由独生子女继承,被继承人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。
(tips:在法定继承中,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)
5
盲目购买保健品
已入骗局不自知
老年人因为被小礼品吸引,或者从众心理,容易被各类保健品的虚假宣传吸引和利用,买下一大堆高价伪劣保健品。
(tips:不轻信他人宣传,购买保健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标识上的批准文号、相关功能、生产厂家等信息,索取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和凭证。还可以利用网络查询相关信息,或者咨询医药卫生等监管部门。发现受骗上当,或发生消费纠纷,请及时拨打 12315、12331 举报投诉电话)

贪图低价旅游
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低价团层出不穷,在选择时要极其小心,刻意追求“低价”甚至“免费”,容易踏进黑导游、黑旅社的圈套中。
(tips:这类不合理低价游多以与游客签订“阴阳合同”来逃避有关部门监管,旅客出游切记要与旅游团签订正常的合同,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、住宿、餐饮服务、购物次数及自身项目等保障自身利益安全。如在出游时遭“套路”,留存相关证据是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)
高利诱惑投资理财
落入非法集资陷阱
“高利息”投资理财,以高额利益、入股分红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,当你被眼前利益迷惑时,殊不知连本金都已岌岌可危,很多老年人在这样的诱惑下花光了积攒几十年的“养老本”。
(tips:这样的非法集资活动有以下几种常见手段:①承诺高额回报;②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;③以虚假宣传造势;④利用亲情拉拢投资者。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,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。老年朋友面对高额回报的宣传时,特别需要提高警惕,投资前要和子女商议,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等进行深入调查分析,提高判断力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)
诈骗防不胜防
盲目切不可取
冒充熟人诈骗,冒充亲友借钱,冒充公检法恐吓,甚至冒充不法分子威胁。子女被绑架、被撞伤、被拘留?遇到这些“大事”,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和家人联系,切勿盲目转账,正中骗子下怀。
9
独居老人谁来看护
意定监护尤为重要
意定监护是在被监护人意识清楚的时候,为自己选任监护人,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。待自己丧失行为能力后,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、医疗救治、财产管理、维权诉讼等监护事宜。
很多老年人容易忽视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,对财产、人身等涉及切身利益事情的处理,提前选定意定监护人尤为重要。
意定监护办理流程
2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;
3双方前往公证机关办理公证;
4被监护人丧失完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之后,协议正式生效;
老人知识陈旧匮乏
法律风险意识淡薄
老年人掌握信息的方式落后,极容易被一些“小道消息”欺骗利用,由于缺乏法律知识,老年人常常沦为不法分子手中的棋子。
(tips:小道消息不轻信,多问多查证,谣言自然不攻自破。)